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,下同)将购买缺乏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,依照3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宅对外出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的规则》第五条第一款同步中止履行。2026年1月1日前,个人出售住宅触及的增值税没有申报交纳的,契合本公告规则的可按本公告履行。
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,下同)将购买缺乏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,依照3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宅对外出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的规则》第五条第一款同步中止履行。2026年1月1日前,个人出售住宅触及的增值税没有申报交纳的,契合本公告规则的可按本公告履行。